1.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2.《指引》有什么新的规定?
投资者参与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或基础份额分拆须至证券营业部现场办理权限开通业务。
申请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应满足“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等条件,满足条件的投资者须现场书面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
3.新规实施后,对于持有分级基金但未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将有什么影响?
5月1日新规正式实施后,仍未开通分级基金权限的投资者将不得再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投资者可继续持有或者卖出子份额;同时持有A、B份额的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将子份额合并成基础份额后赎回。